江城谜魇剧场李萌案庭审的硝烟不仅未曾随着法槌落下而消散反而在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以燎原之势愈演愈烈。
李萌案的热度持续飙升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顶峰。
尤其是张伟律师在庭上掷地有声地指控陈某对李萌实施的“职场精神PUA”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巨石激起了滔天巨浪。
“精神PUA”这个原本还略显圈层化的词汇因为这场惊天大案彻底冲入了公众视野。
无数曾在职场中遭遇过类似压榨、精神打压的“打工人”仿佛找到了情绪的宣泄口。
“谜魇剧场那种‘赎罪任务’特么的我们公司领导也搞过类似的!” “美其名曰‘奋斗者协议’完不成KPI就让你当众检讨扣你‘成长积分’!” “还有那个GPS脚环!太窒息了!” “我们老板虽然没这么狠但也强制要求24小时手机定位美其名曰‘高效响应客户需求’实则就是变相监控!” “何止啊!我们那傻X总监天天开会画大饼说我们是家人然后转头就让你无偿加班到深夜。
” “不加班就是‘没有集体荣誉感’‘辜负了公司的培养’!” “李萌的悲剧不是孤例!” “只是她更惨烈!” 一时间各大社交平台、新闻评论区关于“职场PUA”、“精神虐待”的讨论如同火山喷发。
无数网友自发地站了出来分享着自己或身边人遭遇的那些令人窒息的经历。
愤怒。
压抑。
共鸣的情绪在网络上迅速汇聚成一股不可忽视的洪流。
无数双眼睛都盯向了那些高高在上的官方账号。
人们在各大官媒、司法机关的社交账号下疯狂留言@他们关注江城此案。
“请求严查此类职场恶行!” “支持张伟律师!支持李萌案判决!” “职场PUA猛于虎!请给‘牛马’们一条活路!” 舆论的声浪一波高过一波。
终于就在李萌案判决后的第三天。
一个重磅消息从京城传出瞬间引爆了所有人的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在首页最显眼的位置发布了一则通告—— 《关于将江城“谜魇剧场”李萌受虐致死案列为年度第XX号指导性案例的决定》。
通告内容并不冗长。
但字字千钧: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陈某虐待、非法拘禁、重大责任事故一案(即‘谜魇剧场’李萌受虐致死案)鉴于其案情典型社会影响广泛对于明确职场环境下利用职权、优势地位对劳动者进行长期、持续性的精神压制、人格贬损、意志操控等行为的法律性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该案判决首次在司法实践中将具有严重情节的职场精神压迫行为明确纳入《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的打击范畴对于维护劳动者人格尊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示范效应。
” “现决定将此案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
” 落款:最高人民法院。
日期:X年X月X日。
短短几行字却如同一道惊雷炸响在每一个关注此事的人心中! 官方定调! 尘埃落定! 这意味着从今往后职场精神虐待不再是法律的灰色地带! 那些令人发指的PUA行为将正式被法律的利剑所斩断! 消息一出各大新闻媒体APP第一时间弹窗推送。
《里程碑!最高法将江城“谜魇剧场”案列为指导案例职场精神虐待正式入刑!》 《法治的进步!“李萌们”的曙光!》 《张伟律师再创历史!一案推动立法完善!》 网络瞬间沸腾! 无数“牛马”们奔走相告。
欢呼雀跃。
激动得热泪盈眶! “我靠!我靠!我靠!真的假的?!” “我没看错吧?!” “赢了!我们赢了!” “打工人站起来了!” “感谢张伟律师!感谢江城法院!感谢最高法!” “这是真正的为民请命啊!” “以后看哪个老板还敢PUA我!” “直接把这指导案例甩他脸上!” 评论区里各种花式@老板的段子层出不穷。
“@X总看到了吗?” “以后再让我‘自愿’加班到凌晨三点说我是公司的‘福报’我就请您去法庭上喝茶!” “@亲爱的老板温馨提示:辱骂、贬低、威胁、画大饼、精神控制等行为现已加入虐待罪豪华套餐请谨慎发言哦~(狗头保命)” “@楼上那位天天让我们喊口号搞狼性文化完不成业绩就罚抄企业价值观一百遍的领导您悠着点别把自己‘狼’进去了!” “@王总您之前说我是‘公司养的狗’这话我录音了。
”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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